蚌埠豪泰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临时用地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单位根据蚌埠豪泰置业有限公司临时用地申请, 临时使用蚌山区燕山乡陈梁社区境内土地总面积0.1162公顷,农 用地0.0524公顷(林地0.0305公顷),建设用地0.0638 公顷; 批准用途为运输便道、临时工棚。临时使用土地期限自批复下达之日起算2年时间。
二、你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用途使用临时用地,不得私自改变用途,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要按照临时使用土地使用合同的约定,及时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保障土地所属的集体经济组织和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三 、根据《安徽省临时用地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皖自然 资规〔2022〕1号)有关规定,你单位应在临时用地期满后1年内按照《土地复垦方案》设计要求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并经相关权利人同意后,申请分局验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土地复垦任务并通过分局验收的将无法正常办理退临时占用耕地税等相关手续。
四 、请你单位处理好临时用地使用和粮食生长周期的关系,坚决防止各类违法铲苗毁田行为,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合法收益。
五、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区分局在收到用地批复后务必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准信息在门户网站公示和自然资源部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填报工作,否则将不认定其图斑的合法性。
六 、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蚌山区分局要监督用地单位按照批准的用途临时使用土地;督促临时用地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 成土地复垦任务,在临时用地期满前1 个月书面告知用地单位及时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没有按时完成或拒不履行复垦义务的,依据分级查处的权限,依法进行查处或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查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