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政策通知公告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5/12/10 4.5k 阅读 379 点赞

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体进度滞后。截至2023年6月底,蚌埠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全省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

二、整改实施主体

蚌山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2022年完成田荣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3年完成定庵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4年完成梨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5年完成铅山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四、目标任务

达到省下达“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5年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十四五”期间省下达我区的4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已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24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25843

电子邮箱:bbshbjstk@163.com



2025年12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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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