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体进度滞后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体进度滞后。截至2023年6月底,蚌埠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较全省平均水平低5个百分点。
二、整改实施主体
淮上区委、区政府
三、重点措施
分县区整县域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四、目标任务
达到省下达“十四五”期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要求。
五、完成时限
2025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十四五”期间省下达我区的13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已全面完成并通过验收,其中2021年完成梅桥镇朱海村、曹老集镇周郢村和清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2年完成沫河口镇团结村和曹顾张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3年完成沫河口镇五营村、曹老集镇杜陈村和梅桥镇胡口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4年完成曹老集镇周台村和沫河口镇洪集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25年完成吴小街镇滨河村、小蚌埠镇卢小庙村和山香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任务。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淮上区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2829033
电子邮箱:724433320@qq.com
2025年12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