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频次的通知》征集意见稿
为进一步落实“租购并举”制度,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支持力度,解决好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我市将就住房公积金无房租房提取频次作出调整。
为做好上述工作,市公积金中心拟就《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频次的通知》征集意见稿(附后),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现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意见征集时间: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
联系电话:0552—2071096
通信地址:蚌埠市南湖路556号二楼征管科
电子信箱:bbzfgjj@126.com
附件:1.起草说明;
2.《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频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1:
起草说明
为进一步落实“租购并举”制度,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支持力度,解决好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开展调研,起草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频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就起草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起草过程
今年以来,省内部分城市通过业务系统改造,实现放宽无房租房提取次数,可支持每年多次提取,每个月不超过一次。此举受到省级监管部门的肯定及倡导。目前我市无房租房提取是每年可提取一次,为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支持力度,我市正在着手对业务系统进行改造,随后推出放宽措施。
为做好上述工作,市公积金中心拟就《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频次的通知》征集意见稿(附后),对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二、主要内容
放宽提取次数。缴存职工每年度办理无房租房提取次数由一次提取调整为多次提取,每个月不超过一次,每次提取及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提取限额。
附件2: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频次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落实“租购并举”制度,加大对无房职工租赁自住住房支持力度,解决好青年人、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现就调整我市租房提取频次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放宽提取次数。缴存职工每年度办理无房租房提取次数由一次提取调整为多次提取,每个月不超过一次,每次提取及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当年度提取限额。
一、通过政务平台向市直相关部门征集了意见。截止11月15日未收到部门修改意见。
二、于2023年10月16日至11月15日在市公积金中心网站及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各界发布意见征求公告,公告期内未收到意见或建议。
蚌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