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文件、会议精神,实现对黑恶犯罪“早防范、早发现、早处置”,让黑恶势力无处生根,根据市扫黑办部署,2023年10月—2024年1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打早除小”试点工作。现在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实现“两降两升”(即:涉黑恶行政、刑事案件发案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不断改善辖区社会治安环境,群众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得到提升。
二、重点对象
(一)涉及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殴打他人、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的;
(二)与债务无关的第三方人员参与讨债的;
(三)长时间或多次拦截施工车辆、聚集人员阻挠施工生产等对施工进度造成严重影响的;
(四)歌舞娱乐、洗浴桑拿、夜总会涉黄、涉赌纠纷引发打砸或场所保安殴打顾客的;
(五)涉及多人在公共场所或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等特定地点聚集造势的;
(六)在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强买强卖和扰乱经营秩序的;
(七)涉及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基层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
(八)煽动群众或组织社会人员违法上访、闹事的;
(九)其他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举报渠道
如果发现身边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或遭受不法侵害,请您及时拨打举报电话。
(一)登陆全国扫黑办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
(二)蚌山区扫黑办:0552-2822760;
(三)蚌山公安分局扫黑办:0552-4017110。
蚌埠市蚌山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二〇二三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