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3个资格条件的通知》(皖教师〔2020〕7号)、蚌埠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蚌埠市中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区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委员会对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评审(认定),拟通过王哲等73位同志的初级职称评审(认定)。现将拟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1日-12月25日。
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区教体局人事科、区人社局反映。
监督电话:
蚌山区教体局人事科:2043608
蚌山区人社局:3137132
附件:
2023年蚌埠市蚌山区中小学教师初级职务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蚌埠市蚌山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