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5日至9月27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委教育工委开展了巡察,2024年11月15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委教育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及省、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组织领导和推进情况
(一)加强思想引领,提高政治站位。市委教育工委坚持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先后召开工委会议、巡察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市委教育工委专题会等,认真研究部署,推动整改工作。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责任。市委教育工委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市委教育工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市委教育工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领办重点任务,牵头整改问题共31个,占比达到62%,班子成员自觉履行巡察整改“一岗双责”,带头抓好分管领域的整改事项,全力推进整改。
(三)坚持从严从实,强化问题导向。针对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逐条逐项研究、认真梳理分析,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确保层层有人抓、件件有着落。开展规范中小学校民主议事制度等8个专项整治和清理规范,以点抓线、以点带面,不断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举一反三,主动从制度上找原因,及时做好机制完善、建章立制工作。围绕教育领域权力运行各环节,健全完善教材教辅材料管理、工程项目管理、教育教学装备采购监督管理等重点环节的制度建设,全方位扎紧制度的笼子,修订、新建制度43项,有效巩固整改成果。
二、集中整改期内整改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方面
1.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深刻领会和把握“第一议题”制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精神实质、具体规定,建立学习工作协调机制。二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通过工委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集中学习,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出台《市委教育工委“第一议题”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市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建立市委教育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两随机”“三课堂”“四转化”运行机制。
2.深入谋划全市教育改革发展。一是健全市委教育工委会议常态化研究全市教育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的制度机制,将教育发展规划、教育改革等事项,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教育热点难点堵点工作纳入工委会议研究的重点内容,印发《蚌埠市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蚌埠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办法》等文件,整体谋划教育发展。二是印发实施《蚌埠市区教育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年)》,建立规划“编制-实施-评估-完善”动态维护机制,推动教育设施布局更加科学。
3.扎实落实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局属学校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减轻基层负担,采用日常监测、数据共享等手段,让学校将更多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中。二是开展学生体质健康达标工程。全面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天一节体育课、一周一场体育比赛、一生一项体育特长”。建立全市体质健康三级抽测体系,实现抽测普测全覆盖。三是推动学校开足开齐美育课程。印发《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齐开足美育课程督查细则清单》,从10个方面对学校开设美育课程情况进行培训和规范。四是逐步完善学校劳动教育课程体系。组织开展市第三批劳动教育实践基地(示范校)认定,指导示范基地(示范校)不断完善实践课程,带动全市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进一步发展。
4.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一是着力补齐学前教育短板弱项。督促县区严格对照学校安防建设“4个100%”要求推动安防设施达标。印发《蚌埠市区教育设施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2023-2035)》,组织有条件的幼儿园通过改扩建增加校舍建筑面积等方式,设置与建设标准相匹配的办学规模。二是加速推进省级、国家级评估验收。截止目前,我市比原计划提前6个月完成全市6个区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龙子湖区等4个区2025年迎接国家评估验收。
5.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一是印发《蚌埠市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实施办法》,明确通过加快优质均衡创建、加大教育资源供给、加快优质学校培育等3个方向,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二是积极优化义务教育学位供给,组织县区通过充分利用现有校舍资源、改扩建教学楼、建设新校区等方式扩增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三是积极参与皖北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容工程,借助省内外高校及兄弟地市的优质教育资源,带动我市教育教学质量上升一个新的台阶,全市共有12所学校建立结对关系,共计组织约40批次,上千余人次参与开展培训学习、听课评课等各类师资交流培训活动。
6.积极推动集团化办学。目前全市共有紧密型教育集团82个,覆盖学校276所。积极促进教育集团教师轮岗交流,2024-2025学年度集团校交流教师1732人。依托皖北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扩容工程,积极发挥安庆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安徽师范大学、阜阳师范大学等5个地市优质学校及高校的孵化带动能力,通过校地合作、跨市合作等方式,全市共遴选薄弱校8所,新建校4所与其建立结对关系,并积极开展交流与互动。
7.职业教育服务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积极创建A类中职。全市中职学校全部达到B类以上办学水平,其中5所中职学校获评省级A类。二是动态调整专业。淘汰连续3年不招生、就业率低的专业40个,学校整合退出7个重复专业,共计注销47个专业;对5个专业实施红牌限招,5个专业实施黄牌预警。新申报新能源汽车运用与维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人工智能技术与应用等25个专业。三是深化产教融合体建设。打造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1项,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4项,县域产教融合体3项。四是加大三县硬件建设。三县统筹资金15.77亿元建设新校区、实训楼和教学楼。五是推进高职中专分校。累计获批2所高职专业学院和6所高职中专分校。
8.强化规范民办教育发展监管。一是强化学校管理。印发《蚌埠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民办中小学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监管。二是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开展全市23所民办中小学规范办学防范风险大排查,对摸排出的问题和风险,逐校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三是严格规范招生。印发《蚌埠市普通中小学阳光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规范招生,实行公民同招。
9.积极破解改革发展难题。一是推进职教园区资源整合,按照资源整合、管理理顺、结构优化、布局重整四个阶段进行整合。二是推进园区协调办事权一体,将协调办财务核算划入主管部门,园区经费专款专用。
10.落细落实“双减”政策。一是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出台《蚌埠市义务教育课后服务实施方案》,明确服务内容要求,建立市、县(区)、学校三级联动督查机制。遴选课后服务示范校、特色校,推动课程多样化。二是强化校外培训治理。持续开展多部门联合“穿透式”巡查,加大对违规培训查处力度,实现行政处罚“零突破”。三是健全长效机制。修订完善课后服务及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制度8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3次。
11.推进普通高中高质量特色化。一是积极发挥优质普通高中引领示范作用。发挥蚌埠二中、蚌埠三中等省级示范学校的引领示范作用,开展跨学段集团化办学。定期开展蚌埠市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校校行”活动,发挥优质普通高中示范引领作用,目前共计开展8场活动。二是积极促进普通高中明确办学特色和定位。印发《蚌埠市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扩大特长生招生规模,2025年市区普通高中创新潜质生及艺体特长生共计下达招生计划787个。三是努力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科学研判扩招基础,统筹分析学龄人口数据,开展高中学校“一校一案”调研,分年度制定招生计划。加快推进蚌埠三中、一中等新校区建设,新增市区公办高中教师编制,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强化资源供给保障。2025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10620人,较上一年扩增1210个普通高中学位。
12.深挖智慧教育系统应用价值。一是开展数据抽测,加大对农村学校的抽测力度,强化督导反馈,各县区应用数据每月均100%达标。二是以“智慧徽师成长计划”为抓手,开展教师应用能力提升、信息化领导力培训等系列培训,通过提升教师的数字素养和应用能力促进教师应用。三是加强系统管控,建立预警机制,加大平板管控力度,严控APP上架流程,升级智慧课堂教学系统,提高易用性。四是总结经验,举办智慧教育课例、案例征集等各类活动,调动教师积极性。
13.多维度筑牢校园安全防线。一是注重结果导向。加强五育融合,上好思政课,邀请580名法治副校长入校讲座。组织市、县(区)、校三级开展校园安全隐患起底式排查治理,限期完成隐患整改并“回头看”督导验收。二是构建校园安全治理体系。出台《蚌埠市教育系统“护校安园”实施方案》等6项制度,提升校园安全综合管理能力。三是形成常态化机制。印发《蚌埠市2025年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部署全年4轮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做到全市学校全覆盖;印发《关于建立蚌埠市中小学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包保制的通知》,成立4个包保工作组每月进行检查。固化专业化问题台账滚动建账销号、努力实现由经验型向专业型、治标型向治本型、运动型向常态型“三个转变”。
14.多措并举严禁有偿家教。召开全市教育系统警示教育暨师德师风建设专题会议,制定《蚌埠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意见》《蚌埠市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系列文件,建立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深入开展基层学校走访和学生家庭调研,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听取意见,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15.筑牢保密安全防线。一是工委会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保密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健全机关保密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各科室责任范围,加强新进人员保密教育管理。三是制定《保密工作“十严禁”》并印刷成海报张贴至各办公室,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保密意识。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6.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依托纪检监察协作区联动机制,重点围绕“校园餐”等群众关切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以清廉学校建设为总抓手,通过师德师风专题教育、廉洁文化进校园等活动,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廉洁治校水平。建立健全制度体系,出台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学校基建管理办法》等系列规范文件,实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7.落实领导班子“一岗双责”。通过组织学习、开展谈心谈话、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专题培训等方式,切实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出台专项整治方案,定期召开廉政提醒会,建立廉政风险动态排查机制,推动局属单位完善防控措施。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建立常态化工作提示制度,强化全过程监督检查,实现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18.抓实警示教育。通过召开推进会、组织庭审观摩、举办青年干部座谈会等多样化方式,开展8次集中廉政教育活动。建立“案例教育+专题学习+谈话提醒”的警示教育模式,定期编发廉政提示单,及时通报典型案例,推动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长效震慑。
19.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一是增强依规报销意识,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学习新修订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熟悉报销程序和要求,严格规范执行。二是压实相关人员责任,强化财务科室和人员岗位责任,树牢严把支出审核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凡是报销凭证不全、不符合财务报销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三是重新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机关工会经费支出相关规定》,完善内容,规范程序,细化要求,明确责任。
20.加强财务监督管理。一是了解实际情况,制定欠款挂账处理方案,按照不同类别提出相应处理意见,积极清理化解往来款项。二是完善制度,源头规范,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三是强化责任,加强财务监管,加强对本单位往来款项的日常监管。
21.严格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一是严格执行依法预算,依规管财,严格执行预算制度,对结余资金按照规定申请结转或收回。二是严把会议议题审查,严格执行经费预算、经费管理和使用要求,对不符合预算经费管理制度的事项不纳入议题。三是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进一步严格预算管理和支出管理。
22.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及时摸清资产底数。对现有存货进行重新盘点,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仓库存货进行评估,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台账。对目前已盘查出的一批损毁无用、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核销处理,仍有使用价值的继续使用。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全面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明确相关科室职责,确保固定资产规范入账和使用。
23.加强中小学食堂膳食经费监管。一是开展专项整治。在全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中小学“校园餐”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建立工作专班,制定方案,压实责任,全面排查,实现问题大起底,以清单销号实现问题大整改。巡察以来,召开布置会、推进会、培训会等会议8次,组织多轮检查、督查、互查,实现全市学校全覆盖,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二是建章立制抓长期。印发《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十严禁”》《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承包(委托)经营和校外供餐食堂财务监管制度》《蚌埠市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实行每年一次专项审计,全面加强膳食经费财务监管。
24.全面规范教育收费。一是将教育乱收费纳入“群腐”专项治理,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在所有学校门口醒目位置设置学校收费公示栏,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予以公开。二是加大教育收费明查暗访力度,畅通各级收费投诉渠道,落实专人电话随访学校家长,了解学校收费情况,发现线索及时核查处理。
25.建立教育收费长效机制建设。一是印发《蚌埠市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试行)等9个办法》,加强校服、研学、课后延时服务方面经费监管。组织教育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及膳食经费管理工作培训会,防范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二是指导局属学校落实经费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课后延时服务费收支监管,严格按照服务性收费要求由学校统一组织收取,制定课后延时服务经费管理使用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保障资金安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局属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学校收费主体责任。
26.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是规范采购流程。严格执行《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4年版)》,对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按规定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确保公平、公正、公开。二是规范招标过程。组织机关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机关内部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细化明确合同签订工作流程。三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局机关自行招标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超过限定金额的工程量变更提交工委集体讨论研究,集体决策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方面
27.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创新打造“烛耀珠城”党建品牌,构建“12345”党建工作体系。通过召开品牌建设大会、设立专项课题、开展案例评选等方式,推动党建与教育工作深度融合。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完善考核管理制度,规范信访工作流程,将信访培训纳入年度计划,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28.严格执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一是坚决落实“三重一大”会议研究和民主集中制,大额支出必须经过集体研究决策。二是修订市教育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科室严把财务审核关,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退回。
29.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班子成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全面深刻把握民主集中制的内涵和要求,提高工委委员集体决策意识。二是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凡属市委教育工委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在集体讨论和决定问题时,要求班子成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三是进一步规范议题申报程序和内容,各类会议前,办公室提前收集上会材料,并呈送班子成员阅知研究,确保讨论充分、意见发表全面。四是提升会议记录水平,要求会议记录做到要点清晰、要旨不漏、保持原意、反映原貌,确保准确、完整。
30.提升党建工作质效。深化拓展“走千校访万家”活动,优化“四联四做”工作机制,紧密结合教育教学实际,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教师深入基层一线,搭建家校沟通桥梁,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服务师生家长。实施党建品牌培育工程,通过典型示范引领,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规范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提升党建工作的实效性和吸引力。
31.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进一步明确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要求,加强党员管理,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实现党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化。印发《蚌埠市教育系统“烛耀珠城”党建品牌实施方案》,加强支部基层基础建设,建立督导激励机制,定期对各支部组织生活进行督导检查,规范党支部学习教育制度。不断加强党支部活动与档案管理,完善党建资料的制度性规范。
32.持续推进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制定实施《蚌埠市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重点任务清单》,构建“教育部门+组织部门”双牵头,编办、人社等部门协同配合,集团校示范引领,公办中小学全面覆盖的“四级联动”推进机制。聚焦《关于开展规范中小学校民主议事制度等8个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细化明确党组织会议8个方面22项决策事项、校长办公会议15项研究讨论事项,实现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全覆盖。
33.提升优质教师队伍建设质效。深入实施“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项目,扎实推进中小学梯级名师培养工程,开展以“三课三题”为核心的岗位研修活动。2025年新增获评正高级职称5人、副高级职称331人,教师队伍结构持续优化。严格落实《蚌埠市引进和培养教育人才实施办法》,统筹全市规范开展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校园招聘、高层次人才引进、特岗教师招聘、硕师计划、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考等招聘工作,从薪酬待遇、人才津贴、住房保障、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引进人才全方位保障。
34.持续推进教研员队伍建设。制定《蚌埠市教研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建立教研员公开招聘绿色通道。指导各县(区)制定学科教研员配备三年规划,重点补充思政、劳动教育等紧缺学科教研员,督促并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区域学校规模、学段特点和发展需求,制定分学科、分步骤的教研员补充配备方案,优化教研部门学科结构。定期对各县(区)教研员配备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持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立领导班子岗位空缺动态监测机制,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出台《局属单位中层干部管理工作方案》,科学设置管理职数,完善后备人才储备库,构建分层分类、梯次衔接的干部培养体系。二是健全干部交流轮岗机制。建立干部任职情况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推进干部交流。健全任职年限管理、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配套制度,细化交流工作流程,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干部轮岗机制。三是规范干部管理。强化源头治理和制度约束,完善借调人员选拔、审批、考核全流程管理制度,推动形成预防为主、规范有序的干部借调工作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52-2041038;电子邮箱:bbjyjbgs@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