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五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五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省财政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农〔2025〕55号)文件规定,经过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会议研究等程序。拟确定五河县龙腾家庭农场、五河县广蓄秸秆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河县德富草业有限公司、五河县天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4家主体为五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52-5037968。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