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五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实施主体的公示

2025/07/22 1.1w 阅读 493 点赞

根据《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五河县财政局关于印发五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省财政奖补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五农〔2025〕55号)文件规定,经过主体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核,会议研究等程序。拟确定五河县龙腾家庭农场、五河县广蓄秸秆加工农民专业合作社、五河县德富草业有限公司、五河县天乐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等4家主体为五河县2025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如有异议,请向五河县农业农村局反映,电话:0552-5037968。


五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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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