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市市场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规范性文件】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双告知”工作的通知》

2019/09/30 7.9k 阅读 99 点赞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主体登记“双告知”工作的通知》

蚌市监企注〔2019〕164号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机关相关科室、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号)和《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蚌政〔2016〕54号)精神,加快推进和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实现部门协同、联动监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工作站位,进一步认识市场主体登记“双告知”工作的重要意义

“双告知”是指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省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市场监管部门运用信息化手段,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明确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告知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对经营项目的审批部门不明确或不涉及审批的,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企业信息共享平台上发布,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查询、认领,根据职责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履行“双告知”职责,是市场监管部门强化市场主体诚信守法意识,促进市场监管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确保“先照后证”改革任务落地生根的重要举措。做好申请人告知工作,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市场主体守法经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将市场主体信息共享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有利于各部门协同监管,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和灰色地带,有利于形成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推动各部门提高事中事后监管水平。

各单位要提高工作站位,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协作意识,进一步推进“双告知”工作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调配合,严格规范推进“双告知”工作

(一)告知依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公布的《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7年本),是我市开展“双告知”工作的范围和依据。要实时关注省政府对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的调整情况,及时做好信息公开、宣传材料的更新工作,确保“双告知”工作范围清晰、依据明确。

(二)告知方式。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采取书式与电子、线上与线下等多种方式实施告知。要在本单位和政务服务中心的门户网站公布省政府办公厅文件,在登记注册窗口提供电子或书式“工商登记前后置审批目录”材料,供申请人、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登记人员查阅。

(三)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在市场监管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或变更经营范围登记时,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据《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其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如有须经审批方可经营的事项,应当到规定的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应当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承诺书(见总局样本),书面承诺已知悉市场监管部门告知的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在取得行政审批前不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四)告知审批部门。在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后,由全省统一的内部业务系统自动生成市场主体登记信息,推送到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安徽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供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查询、认领。

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双告知”工作保障

(一)加强领导,强化配合。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双告知”工作,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主要任务来抓。要积极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做好工作衔接,有序推进“双告知”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宣传。要通过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政务服务大厅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印发办事指南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自觉识别审批事项的能力。要采取多种举措,对“双告知”工作进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规范登记行为。要切实规范登记行为,引导申请人规范表述经营范围行业用语;要精准登记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为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协同监管提供高质量的数据支撑。    

各单位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局报告。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9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