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市级初核的公告

2025/12/09 1.4w 阅读 319 点赞

依据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以及《安徽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细则》(皖教督〔2018〕8号)相关规定,市教育局决定组成督导评估组,于2025年12月16日—17日对怀远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进行市级初核。在此期间,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家长、教职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怀远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有意见和建议,可以向市教育督导室反映,电话:0552-2051631。

特此公告。

蚌埠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2025年12月11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