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5日至19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对蚌埠市开展了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并于2024年4月1日反馈了督察报告。蚌埠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研究制定了《蚌埠市贯彻落实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清单》,细化为6个具体问题,积极推进问题整改。目前,6个问题已销号4个,剩余2个问题正在有序推进。
坚决扛起生态环境政治保护责任。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纳入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第一议题”和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首要内容”进行传达学习,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了2024年自然保护地违法违规问题例行排查自查、自然保护地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雷行动”,拍摄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警示片,共排查出湿地公园内违规堆放杂物、私搭乱建、倾倒垃圾、垂钓等问题19个,做好问题交办、督办,19个问题全部完成整改。
积极推进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淮上区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徽三汊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三汊河湿地公园管理处对《三汊河巡护员考核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建立了巡护监督管理制度和网格化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巡护打卡、登记巡护台账。怀远县政府根据《安徽省级湿地自然公园管理办法》《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完成了安徽怀远滨淮湿地公园规划初稿,增加怀远滨淮湿地公园管理人员,修改完善了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制度,开挖隔离沟渠,与淮河水系联通,阻断开垦种植等人为活动,拆除保育区冬泳协会训练比赛基地,拖离长期停靠的船只。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政治责任,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高对湿地保护的重要性认识。完善湿地公园管理机制,推动各部门在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各尽其职、各司其责,共同抓好湿地保护管理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附件:
2023年安徽省湿地公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的具体问题整改进展情况.docx
蚌埠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