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入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护野生动植物安全,维护生态平衡,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征集非法猎捕、采挖、贩卖、交易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线索。请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构建共治共享良好格局,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线索范围(一)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行为:使用禁用工具(如猎套、猎夹、捕鸟网、地枪、排铳、电子诱捕装置等)或方法(如夜间照明行猎、火攻、投毒、枪击、网捕等)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在禁猎区、禁猎期进行猎捕野生动物活动;未经许可猎捕、杀害人工繁育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二)非法采挖、买卖、收购、加工国家保护野生植物或破坏其生长环境;未经许可采集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内非法采挖野生植物。(三)在各类市场(如农贸市场、花鸟市场、宠物市场、古玩市场、农村集市等)、餐馆酒店以及通过抖音、快手直播等线上平台,非法收购、出售、运输、寄递、携带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四)通过公路、铁路、航空、水路等运输方式,以及物流快递等渠道,非法转运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且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手续等违法行为。(五)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非法砍伐森林、破坏湿地、污染水源等导致野生动植物生存环境恶化的行为;伪造、变造、买卖有关野生动植物的许可证、批准文件、专用标识等证明文件。二、线索举报说明(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有明确的举报对象、时间、地点、类别等,举报违法犯罪事实有实物、图片、音视频等必要的证据。(二)举报人要实事求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三、公开征集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四、线索举报方式(一)举报受理电话: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0552-2567676、2155506。2.市公安局:110、0552-2089867。(二)举报材料邮寄地址:1.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市林业局1612室,邮编:233000;
2.蚌埠市蚌山区曹凌路601号(蚌埠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邮编:233000。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