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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2/04/06 3.9k 阅读 162 点赞

蚌埠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蚌教基〔2022〕10号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有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双减”)和省、市有关“双减”及中小学课后服务有关文件精神,深入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市教育局研究制定了《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现予印发。

各县(区)教体局(社会事业局)、局属各有关学校要按照评估办法认真组织实施,不断提高课后服务水平,助力全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规范化、制度化、优质化发展。


附件:

1.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

2.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考核表(试行)

蚌埠市教育局

2022年4月6日

附件1.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试行).docx

附件2.蚌埠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质量考核表(试行).docx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