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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公安局关于关于印发《蚌埠市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的通知

2020/03/26 1.5w 阅读 160 点赞

 蚌埠市公安局关于印发

《蚌埠市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的通知

蚌公治安〔2020〕33号

各分局、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户籍制度改革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我市户政业务“全程网办”“全城通办”,提升我市户政管理服务水平,市局按照《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蚌埠市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提高思想认识

《蚌埠市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统一了全市户籍业务办理标准,是办理户籍业务所应遵循的依据。按照省、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蚌埠市户政业务办理标准》除了对户籍业务细分到颗粒化状态,为每项具体业务设置办理条件、标准外,还设置有“全程网办”栏、“全城通办”栏,旨在大力推进户政业务“全程网办”与“全城通办”。通过户政业务“全程网办”,实现“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的新跨越,通过“全城通办”,打破户籍地域壁垒,实现一次办、就近办,最大限度便民利民。

二、 强化民警培训

熟悉掌握《蚌埠市户政业务办理标准》,是做好户籍业务的前提,也是户籍业务“全程网办”与“全城通办”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各分、县局务必要做好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将《蚌埠市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传达至公安派出所,传达至每一位户籍民警,并组织开展集中培训工作,确保《蚌埠市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有序、有效实施。

三、 加强群众宣传

各级公安机关要积极探索、创新举措,丰富形式、完善载体,加大对《蚌埠市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宣传力度,确保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蚌埠市户政业务办理标准(试行)》为公开件,于2020年5月1日正式试行。解释权在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工作推进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蚌埠市公安局  

2020年3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