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政策通知公告

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

2024/12/16 1.9k 阅读 292 点赞

2023年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蚌埠市对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监管不够有力,抽查的汽修厂中多数存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问题

二、整改实施主体

蚌山区委、区人民政府

三、重点措施

一是出台《关于开展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开展联合执法,协同市直部门开展现场检查;二是积极推动整改,对群众反映的1家单位,做到立行立改。

四、目标任务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五、完成时限

2024年12月底

六、整改完成情况

蚌埠市车喷喷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禁止开展室外喷漆作业;在喷漆作业时开启光氧净化设备,并及时更换过滤耗材。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开展联合执法和摸排,如发现问题将立行立改。

如对上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2月17日至2024年12月30日,共10个工作日)向蚌埠市生态环境局反映。

监督电话:0552-3125051

电子邮箱:ahbbwkk@163.com



2024年12月1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