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自称是科技公司的推销人员,通过上门推销的方式,称在微信上关注其公众号或下载APP,进入其商城的集采专区,自己或推荐下线购买相关的虚拟货物获得“工分”,该行为涉嫌传销活动,应予以关注和警惕。
上述“科技公司”实际上是“挂羊头卖狗肉”,他们以组织策划期权销售为幌子实施传销活动。涉案公司的推销人员鼓吹其公司目前是准备上市阶段,公开发售原始股份,以其公司“工分”兑换其公司上市后的股权以及分红。自己或推荐他人在公司APP内购买虚拟货物可以获得“工分”,一定条件下便可以通过APP进行操作兑换股权,一旦公司上市,手中的股权便可以翻十几倍的利润。同时设立网站的虚拟电子股盘,将企业代码宣传为股盘代码,以买期权成为会员可以获得多种收益等虚假宣传手段迷惑老百姓。会员发展下线还能获得一定比例的分享奖、销售奖、绩效奖。
警方提示:
1、“理财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当身边有人以通过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会员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或者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等特征的行为来向自己推销,并诱惑自己继续发展他人参加以获得收益时,一定要加以警惕,这极有可能是传销“陷阱”。
2、手机下载软件要通过正规应用商店渠道,不要轻易下载陌生人提供的APP,不要随意听信他人宣传通过扫码等方式进行下载,切勿在来历不明的APP内进行资金操作。
3、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制观念和识假防骗的能力,参与传销者遭受的财产损失无法挽回。这些涉嫌传销的公司都是编造致富“神话”,对被骗者人身和心理两方面进行控制,诱使上当。必须强调的是,不仅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违法犯罪,参与传销同样是违法。传销害人害己,一定要认清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擦亮双眼,拒绝传销,远离传销。
(来源:南通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