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政策通知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2025/02/27 7.9k 阅读 396 点赞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划定全区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区境内无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

二、在五度以上、二十五度以下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和经济林、整地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的,应当按照相关技术标准,采取修建水平梯田、水平阶、鱼鳞坑、保留原生植被带等水土保持措施。禁止顺坡种植。

三、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四、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