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远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怀远县县乡两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
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
(2021年本)的通知
怀政〔202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怀各单位:
为加快构建“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省委编办《关于开展全省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21〕1号)和市委编办《关于开展全市权责清单等年度集中调整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同意,现将《怀远县县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怀远县乡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本目录及时调整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并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县政府信息公开网、部门门户网站等的专门栏目予以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根据权责清单调整情况,及时更新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调整权力运行事中事后监管细则和裁量基准。
三、根据公共服务清单调整情况,及时更新公共服务事项的名称、实施依据、实施机构、服务对象以及服务指南。
四、根据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行政权力中介服务保留事项、规范事项、取消事项,做好中介服务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对应行政权力名称、中介服务实施机构资质条件及依据的调整。
本目录公布后,《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远县县乡两级权责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怀政秘〔2019〕29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远县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清单和县级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19年本)的通知》(怀政秘〔2019〕34号)、《怀远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怀远县县级权责清单中依职权类权责事项目录的通知》(怀政〔2020〕14号)即行废止。
附件:1. 《怀远县县级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及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
2. 《怀远县乡级权责清单及公共服务清单目录(2021年本)》
怀远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