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退历史沉淀工程项目履约和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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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清退历史沉淀工程项目履约和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我市决定开展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工作,请各相关企业见到本通知后主动梳理本企业未退还保证金情况,符合退还条件的主动与执收单位联系,协调退付事宜。

一、保证金类别包括一市三县所有进场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发布清退通知)、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

二、保证金退还的前提条件必须符合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对未满足退还条件或因违约而抵扣经济赔偿的不在清退范围。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