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医保局多措并举保障妇儿权益
蚌埠市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实施积极人口激励政策,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贯穿于医保参保、待遇、救助全链条,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网,有力推动妇女儿童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新生儿“落地参保”,90日内待遇可追溯
明确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待遇自出生之日起追溯享受,落实新生儿“出生一件事”联办服务,实现参保登记与出生医学证明、户籍办理等信息跨部门共享,实现“出生即参保”无缝衔接。
二、精准动员宣传,“线上线下”齐发力
针对妇女、儿童及新生儿家庭开展“四进”宣传活动。依托微信公众号、社区网格群等平台,及时推送缴费通知、政策解读和线上缴费实操指南;线下组织宣传队伍深入社区、乡镇开展“面对面”政策解读和帮办代办服务。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精准识别未参保人员,建立人员台账,推动参保扩面专项行动连续5年实现参保人数超常住人口规模。
三、辅助生殖纳入医保,生育支持政策落地见效
全面落实医保支持积极生育政策,将“取卵术”“胚胎培养”等8个辅助生殖技术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参保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辅助生殖门诊费用,不设起付线,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分别达到70%和50%,年度限额分别为1.5万和1万。同步提高居民医保住院分娩定额补助标准,实现生育住院费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并推行生育津贴“免申即享”服务,提升生育保障便捷性。
四、完善医保支付机制,强化儿童疾病保障
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优化调整按病种分组付费有关政策,规定省属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收治“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3-14岁)”等14组病种继续执行按病种分组付费政策,同时,将儿童血液病、恶性肿瘤等疾病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统一降低起付线至350元,减轻患儿家庭长期医疗负担。在DRG付费清算方案中,对收治14周岁以下儿童且符合补偿病组目录的逆差病例,按差额点数的20%予以补偿,激励医疗机构优化儿科服务配置。
五、困难儿童分类资助,动态监测兜牢底线
落实困难儿童分类资助参保政策,对特困儿童(含孤儿) 给予个人缴费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及监测对象儿童给予定额资助。与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加强数据共享机制,动态标识困难群体身份信息,确保政策精确落实,防范因病致贫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