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或解除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示

信息来源: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现对终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予以公示(见附件)。

 

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326日         

 

 

 

 

 

 


终止或解除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区划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业务类别

业务原因

1

龙子湖区

蚌埠市龙子湖区名都社区卫生服务站

和顺名都城小区一期北门S15栋106、107商铺

解除协议

信息变更

不符合规定

2

高新区

绿地世纪城内科诊所

安徽省蚌埠市高新区秦集社区山香路653号

终止协议

主动申请

3

蚌山区

安徽省绿十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前进路金鼎皇庄大药房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兴中路128号南山郦都小区4号楼1层3号

终止协议

中止

超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