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现将蚌埠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
五届十一次管委会共三个议题:听取《蚌埠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审议《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的意见》、审议《关于拟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
五届十二次管委会共两个议题:听取《2025年上半年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管理情况报告》、审议《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意见》。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设7个科室,3个管理部。2025年底,从业人员62人,其中,在编27人,非在编35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889家,净增单位338家;新开户人数3.37万人,净减人数900人;实缴单位4964家,实缴人数23.15万人,缴存额45.33亿元,分别同比增长7.31%、-0.39%、3.78%。2025年末,缴存总额474.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56%;缴存余额148.88亿元,同比增长9.54%。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3家。
(二)提取:2025年,9.01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32.37亿元,同比下降0.74%;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71.41%,比上年减少3.25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325.80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03%。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80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27万笔11.9亿元,同比分别下降37.21%、37.30%。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4.63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39万笔225.27亿元,贷款余额91.88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96%、5.58%、-2.8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1.71%,比上年末减少7.90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5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679笔2.9亿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61亿元,异地贷款余额14.24亿元。
(四)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58.55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15亿元,1年以上定期35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8.52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3.78亿元,同比下降3.97%。其中,存款利息1.09亿元,委托贷款利息2.68亿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2.64亿元,同比增长52.07%。其中,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2.54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712.17万元,其他300.1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13亿元,同比下降48.38%。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管理费用1389.63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929.32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98.49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5亿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8亿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08亿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389.63万元,同比下降0.63%。其中,人员经费665.29万元,公用经费706.36万元,专项经费17.9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不良贷款余额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78亿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52.95%,非企业单位占46.91%,灵活就业人员占0.14%。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69.82%,非企业单位占29.78%,灵活就业人员占0.40%。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5.0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0.59%,租赁住房占9.11%,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8.8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2%,其他占6.41%。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31.87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0.17%,比上年末增加0.20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50.97%,购买二手房占49.03%。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43.36%,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56.64%。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9.35%,30岁-40岁(含)占48.55%,40岁-50岁(含)占9.38%,50岁以上占2.72%;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6.21%,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3.79%。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0.26%,比上年减少15.38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支付购房首付款、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支持购买和租赁保障性住房、多子女家庭购房等情况
1.2025年度,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41359人次、提取金额2.95亿元;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214人、提取金额3261万元;用于自住住房加装和更新电梯10人、提取金额56万元。继续实施多子女家庭无房租房提取限额上浮20%政策,当年享受该政策的有143人、提取金额329万元;继续实施新市民、青年人无房租房提取当年缴存应提尽提政策,当年享受该政策的有77人、提取金额256万元。
2.出台优化多子女家庭贷款政策,购买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多子女家庭,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2025年支持94户多子女家庭购买住房,发放贷款7559万元。
3.将购买保障性住房贷款政策纳入支持范围,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家庭,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提高1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可贷额度的基础上提高20万元。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有效响应了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导向,有助于解决中低收入群体和新市民的住房困难问题。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落实国家政策,调整缴存限额。调整年度缴存上限为单位、个人各2872元。缴存基数下限为单位、个人各109元。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为5%至12%,由缴存单位自主申报。
2.优化提取服务,放宽提取政策。一是放宽购房提取时限。购买自住住房的,可在两年内提取一次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公积金;购买住房资金不足的,允许其父母、子女两年内自愿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相互支持购房。二是扩大提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范围。允许职工父母、子女自愿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用于支付首付款,相互支持购房。三是简化商贷购房提取材料。使用商业贷款的购房提取,不再要求提供银行借款合同、首次还款明细。四是上调无房职工提取限额标准。单身职工家庭由每月1250元上调至1500元。已婚职工家庭由每月1500元上调至2000元。五是延长偿还购房贷款提取时限。贷款结清后,可在结清后的两年内申请提取公积金,每年度可提取一次。六是放宽购房提取次数。由购房两年内办理一次性提取调整为购房两年内可以提取两次。
3.强化信贷支持,助力安居置业。在额度提升方面,夫妻双方正常缴存最高可贷80万元,单方缴存提至60万元,叠加优惠后最高可达120万元;在人才支持方面,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贷款额度上浮10%,硕士或副高级职称人才上浮20%,博士或正高级职称人才上浮50%,为城市“筑巢引凤”提供支撑。截至年末,共受理人才贷款94笔,金额7298.2万元,惠及9名博士、31名硕士及50名学士。同时,配合首付比例下调、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后5年等举措,政策覆盖刚需、改善、人才等多元群体,有效缓解不同群体购房压力。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推进商贷按月提取业务。该项业务通过与银行数据共享,极大方便了职工偿还商贷提取,入选了蚌埠市2024年度全面深化改革优秀案例。通过编制“商贷按月提取业务操作注意事项”,指导各网点推进该项创新业务,至2025年末,该项业务已签约389人。
2.以“放管服”改革为导向,推动信贷服务从“群众跑腿”向“数据跑路”转型。一方面,牵头推进“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一件事”集成服务,联合不动产登记中心、合作银行打破信息壁垒,实现身份、婚姻、房产、征信等信息跨部门实时核验,整合6个分散业务环节,设立综合受理专窗,全流程办结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内,效率提升超50%,2025年,共计通过一件事平台办结贷款73笔。2025年9月,蚌埠市公积金中心成功承办2025年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一件事”工作交流会,我市经验做法获三省一市与会领导高度认可,为长三角公积金一体化发展贡献蚌埠力量。另一方面,拓展线下服务网络,在15家合作银行开设82个“就近办专窗”,投放17台自助设备,构建15分钟服务圈,35项业务实现“一门一窗一次”办结,全年通过专窗办理贷款业务1332笔,发放贷款5.85亿元,切实降低群众办事成本。
3.首创公积金委托扣划缴存模式。依托中国人民银行小额支付系统,构建跨银行、自动化、实时化的公积金委托扣划新机制。目前支持14家银行委托扣划,业务拓展至市区及三县,签约企业达1616家,覆盖职工6.4万余人,资金到账时间由2–3个工作日缩短为业务审核通过后“秒到账”,每年可为已签约企业节省人力、交通时间成本逾万小时。
4.全面提升网办深度与广度,线上办理常态化。目前,公积金查询、信息变更、汇补缴、提取、提前还款及证明打印等各类事项,均已实现7×24小时全天候“指尖办”。打造企业开户“一事联办”、单位业务“网上办”、个人业务“掌上办”、异地业务“跨省通办”和“一网通办”的“五办”服务平台,构建一体化、数字化综合服务体系,切实提供“不打烊”高效服务。
5.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转变。一是优化精简证明事项材料。通过“取消一批、替代一批、共享一批”,证明事项材料由原来的104件精简至58件,切实做到“应减尽减”。二是强化信息互联与数据共享。目前已与10家商业银行贷款信息实时共享,通过与不动产部门数据共享办理业务近4万人次,涉及金额2.7亿元。三是积极推行告知承诺。通过告知承诺对暂时无法数据共享获取证明事项的贷款业务,合计减免材料1181件。四是线下窗口推行“容缺办理”,强化主动核验服务。各网点工作人员主动作为,通过核验不动产、婚姻登记等相关信息,减少群众往返跑,主动核验信息230余笔。五是积极开展异地协查,降低跨域办事成本。核查缴存职工在异地办理公积金业务时相关信息77笔,同时通过异地公积金中心核查在蚌埠办理业务103笔。六是持续推行“亮码可办”,简化异地办事流程。通过电子码替代纸质证明,减少职工往返缴存地开具证明,大幅压缩办理时限。当年惠及661名异地缴存职工、业务金额2.81亿元。
(四)当年数字化发展情况。
1.积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现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完成法院执行联动一件事、公民个人身份信息变更更正一件事、个人账户封存一件事、单位开户一件事、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等多项“高效办成一件事”的上线工作。通过数字化转型和流程再造,实现公积金贷款业务“一网通办、全程网办”。通过跨部门协同机制,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等6个相关事项整合为“一件事”,实现“一次提交、多次复用”。事项办理耗时从21天缩短至10天以内,大幅提升办事效率。
2.积极推进金银合作和“就近办”业务开展。通过“智慧公积金”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实现“一卡通对接服务”“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数据应用”“员工录用一件事对接服务”“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一件事”“好差评系统对接服务”等内容。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25年,蚌埠市公积金中心获得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授予的“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市公积金中心网站荣获“2024年文明网站平台”称号;“就近办”服务体系被评为安徽省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典型案例;“无证明城市”建设工作获评安徽省住建厅“改作风优服务促发展”十大典型案例,在全省住建系统推广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