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后公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修正版)第四十条,以及《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5〕3号)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我局现依法将该项目审定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进行批后公布。
项目名称:中国蚌埠传感谷(宁波蚌埠微电子产业园)项目一期工程B地块
建设单位: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地址:经开区H2路北侧、中环线西侧
公布期限:批复后至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合格后为止
联系电话:0552-215593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联系地址:蚌埠市南湖路1008号皖北国土交易大厦170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