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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河县人五河县人民政府

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河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的通知

2019/04/15 1.8w 阅读 464 点赞

关于印发五河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若干政策的通知

五政办〔201910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五河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已经县十七届人民政府第 39 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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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河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

为进一步推动我县现代服务业规模发展、集聚发展,根据安徽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若干政策》(皖政〔2018〕85号)、蚌埠市《关于推动服务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若干政策意见》(蚌政〔2017〕71号)、五河县《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五发〔2018〕5号)等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政策。

本政策所指的现代服务业,是指要素密集度高、产出附加值高、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的服务业,主要包括:科技服务、现代金融、信息技术服务、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商务咨询、人力资源服务、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和文化创意、旅游、健康养老家庭服务、教育、商贸等生活性服务业项目。

一、推进集聚发展

加快服务业载体培育,推进产城融合。积极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区、示范园区、创新型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业载体,推动服务业集聚发展。打造总部经济集聚区,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对新认定的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及示范园区、集聚区内新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等,给予一次性20万元奖补支持。对被新认定为国家、省级示范物流园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25万元一次性奖补。(责任单位:县发改委)

支持现代服务业集聚区依托开发区优化布局,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参照经济开发区企业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责任单位:经开区管委会)

二、推进重点领域建设

物流业。对世界100强物流企业、国内50强物流企业、5A级物流企业、已上市物流企业(包括快递企业)在我县设立区域总部的,在市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的基础上,县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当年地方经济发展贡献达到500万元及以上、纳入规上统计的物流企业,一次性奖励50万元。(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以上的现代物流企业,可与企业签订《绩效考核目标责任书》,比照工业企业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支持企业进出口。在市对铁海联运补贴的基础上,县再按300元/20英尺箱、500元/40英尺箱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商场、商业综合体。对在我县投资商场、超市、综合体、宾馆、酒店的(单店,下同),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万元至500万元(不含企业自投,下同),经营面积达到500平方米以上且在我县依法纳税的限上法人企业,正常经营一年后一次性奖励10万元;固定资产达到500万元至1000万元,经营面积达到1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在我县依法纳税的限上法人企业,正常经营一年后一次性奖励2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经营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及以上,在我县依法纳税的限上法人企业,正常经营一年后一次性奖励50万元。经营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实施“一事一议”。(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新建或改造符合商务部《农贸市场建设标准》、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农贸市场,正常经营后,在市补贴的基础上,给予投资主体人民币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新建或改造符合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和管理规范》、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标准化菜市场,在市补贴的基础上,正常经营后,给予投资主体人民币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且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健康产业。对社会资本在我县新建固定资产投资达到3000万元及以上医养结合型养老护理院的,建设规模在50张(含)床位以上的、正常经营一年后,按每张床位4000元标准(包括省财政1000元/床位补助、市财政2000元/床位补助)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社会办学。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学前教育、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等种类教育事业。对实际投资1亿元以上新建各类学校的,县给予10%的建校支持;对实际投资2亿元以上的新建技师学校、高职院校的,在市给予5%的建校支持的基础上,县给予10%的补助。按照相关规定,依法享受划拨土地政策。(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鼓励外币直接投资。鼓励企业直接使用外币(换算为美元)投资,对单个年度实际到位500-1000(不含)万美元、1000-2000(不含)万美元、2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币直接投资项目,市有奖励的,县按照1:1配套奖励;市里没有奖励的,县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和15万元奖励。对新批(备案)或新增注册资本500-1000(不含)万美元、1000-2000(不含)万美元、2000万美元以上且当年外币实际到位资金达到20%以上项目,市有奖励的,县按照1:1配套奖励。市里没有奖励的,县分别给予3万元、5万元和10万元奖励。外贸进出口及电子商务企业奖补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金融业。支持工商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企业在新三板或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交易奖励政策,参照五政办〔2015〕50号执行。同时,对在新三板、科创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挂牌上市企业,在股改过程中因股权结构变更产生的税收,地方留成部分的80%奖励给企业;固定资产补交的税金地方留成部分的60%奖励给企业。鼓励新设立银行、证券、保险、基金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支持金融机构根据轻资产类服务业企业的融资要求,扩大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动产等抵(质)押贷款业务。(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人行五河支行)

三、推动发展壮大

鼓励服务业企业升规入库。积极做好服务业企业摸底、登记和清查,加强对企业统计工作的业务指导,引导符合条件的服务企业和批零住餐企业申报入库。对首次新增入库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经核实认定后,给予每户6万元一次性奖补,直接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对首次新增入库的限上批零住餐企业,经核实认定后,给予每户5万元一次性奖补,直接奖励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四、提升配置效率

鼓励用地单位在不改变用地主体、不重新开发建设的情况下,充分利用原有工业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和土地资源,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等业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对符合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的服务业项目,其环评文件按规划环评意见进行简化,对登记表类建设项目环评实行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严格落实服务业企业水、电、气与工业同价政策。(县发改委)

五、优化发展环境

鼓励重点领域服务业企业发展。落实“四送一服”、“千干扶 千企”等帮扶政策,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运营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支持企业发展壮大,给予对全县服务业发展做出贡献的企业负责人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县经信局)

制定人才引育扶持政策,落实按照人才类别享受相应的安居保障、职称评定、就医、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服务。(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

建立健全服务业统计机制。加强统计政策宣传,努力消除企业顾虑,最大限度减少企业少报、瞒报、漏报和虚报。涉及服务业的相关部门作为服务业统计的主体单位,要健全服务业调查网络,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科学运用统计调查方法,努力提高统计质量。(责任单位:县统计局)

六、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县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服务业发展。

设立五河县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重点支持重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市场主体建设、载体平台建设等。奖补对象为在县域内注册、纳税的规上服务业企业和限上批零住餐企业,具体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由县发改委会同县财政局、县商务局、县招商和对外合作中心等部门共同研究,另行制定。

七、其他措施

对新建现代服务业项目涉及县本级审批事项的,开辟“绿色通道”,在企业提供必要资料后,实行“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措施。涉及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按照最低限执行。(县发改委)

在实际投资过程中,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全球500强、国内100强、上市公司来我县投资的项目,产业链关键项目,支撑产业发展的基础性项目,可以采用“一事一议”方式洽谈支持政策。(行业主管部门)

扩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范围,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功能,积极推动居家养老、公共文化、人力资源、咨询评估、政策评价等领域购买服务。县内企业投资新建项目、扩大规模的,达到上述条款标准的,可享受同等待遇。

本意见兑现程序由行业主管部门另行制定。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为企业争取国家、省、市扶持政策。对投资类支持事项,就高执行,不得重复申请支持。上级文件未明文规定不可重复享受的,可与我县支持政策重复享受。

本意见由县发改委负责解释,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