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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行政执法局)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蚌埠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强化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9/04/12 1.3w 阅读 525 点赞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蚌埠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

强化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建政秘〔2019104

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委(局),市建管局等有关单位,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蚌埠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强化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蚌埠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412日    


蚌埠市建设工程施工扬尘治理

强化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扭转当前全市严峻的空气质量形势,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根据《蚌埠市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蓝天保卫战2018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政府《关于全面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部署,制定蚌埠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强化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格执行《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导则》、《蚌埠市建筑(市政)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程》,加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力度,严格落实施工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施工道路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工地出口两侧100米路面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按照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做到“有人管、及时管、管得住、管得好”,确保各项强化整治任务按时完成。

二、整治标准

(一)施工现场强化“六个百分百”

施工单位要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处设置《扬尘治理和建筑垃圾处置责任公示牌》。

1施工现场应实行100%封闭式管理,施工围挡坚固、严密,使用材料、构造连接要达到安全技术要求,确保结构牢固可靠。围挡表面应平整和清洁,封闭围挡临主干道的,不低于二点五米,临次干道的,不低于一点八米。建筑工地设置围挡不得违规占用人行道,如因地形等特殊因素,需要占用人行道设置施工围挡的,应办理占道批准手续。建筑工地等施工围挡底部缝隙采用硬质材料封闭,高度不得低于30公分,围挡材质应使用专用金属定型材料、砌块砌筑、装配式围挡等,使用广告设置的围挡高度应控制在6米以下。

2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100%进行硬化处理,土层夯实后,面层材料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道路两侧要设置路缘石。

3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面层材料选用混凝土。非施工作业面的裸露地面、长期存放或超过一天以上的临时存放的土堆应采用厚实土工布等防尘网进行100%覆盖,或采取绿化、固化措施。水泥、粉煤灰、灰土、砂石、砂浆等易产生扬尘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封闭存放或严密覆盖,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

对于停止施工的工地,应当对其裸露土地采取100%覆盖或者临时绿化措施。

4土方工程,开挖过程中应100%采用湿法作业。开挖完毕的裸露地面应及时固化或覆盖。

5全市土方施工工地主要出入口必须安装高效自动冲洗设备,并确保出入工地车辆有效清洗。全市土石方阶段施工工地冲洗设施有效使用率达到100%,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经市建管局和各区住建委(局)确认,确因出入口场地狭窄而不具备高效自动冲洗设施安装条件的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单位在施工全过程中要按要求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和沉淀池,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施工车辆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车辆槽帮、车轮等易携带泥沙部位进行清洗,不得带土上路;

2)洗车池旁必须设置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应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6施工单位在建筑垃圾、土方清运和土方回填阶段,应当在施工现场门口设立检查点,按照“进门查证、出门查车”的原则,安排专人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逐一检查,做好登记。建设、监理单位应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运输车辆驶出施工现场时,施工单位检查人员应当检查运输车辆号牌是否污损、车箱密闭装置是否闭合、车轮车身是否带泥等情况,未达要求的运输车辆一律不得驶出施工现场。对不符合进出施工现场要求的运输车辆,经施工单位检查人员劝阻拒不及时改正,仍然强行驶入或驶出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及时将车辆牌号和违法违规情况向城管执法部门举报。

(二)工地门外强化“三包保”

1、包干净。工地出入口两侧路面100米范围内路面无垃圾、无渣土、无污染,保持路面不因车辆出入导致明显变化,始终保持路面干净。

2包美化。工地围墙围档做到美观整洁,按照要求布设文明公益广告,布设比例达到围挡总面积30%以上,无破损、无张贴、无乱涂乱画等现象,保持美观大方。

3包秩序。市中心、人员密集区域、临近主干道的施工项目,应尽量避开上下班高峰时间进出材料,工地出入口进出车辆时安排专人,维持秩序,疏导通道,保证安全,务工人员自行车、摩托车等车辆在批准区域内整齐摆放或在工地内整齐停放,不在围挡外堆放材料、机具、垃圾,不摆放餐饮摊位。

(三)防止工地扬尘外溢。

1开展安全网集中整治。所有房屋建筑项目,外脚手架体必须用密目安全网或金属防护网,沿外架内侧全封闭,架体搭设高度要保持动态超过作业层一层以上。挂设面积ML6×1.8A,重量不少于2.95kg,目数大于800,开眼环扣孔径不得小于8mm,平网宽不得小于3m,符合国标的A级安全网,做到全市安全网标准化。

2所有建筑工程,必须购置雾炮车,洒水车,在大风扬尘天气和易产生扬尘的施工节点,定时开启,实现洒水喷雾防尘标准化。

3建筑施工垃圾要及时密闭袋装清运,清运前要先洒水降尘,再密闭转运。

(四)安装监控强化信息共享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贯彻落实《关于立即落实市区建筑工地运输车辆进出大门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的通知》(建管安〔2016210号)的有关要求,在大门出入口全面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确保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加装环保监测系统,确实做到与相关执法部门信息共享。

三、工作内容

(一)对照标准检查

依据《蚌埠市建筑(市政)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管理规程》,全市各建筑工程项目,对照整治标准,开展自查自改。监管部门要加强检查,做到每周一调度,每月检查全覆盖,确保所有项目扬尘治理达到要求。

(二)严格落实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负首要责任,要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造价,确保专款专用,监管部门对扬尘污染防治费用的拨付和使用情况要进行监督抽查。施工单位应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各项扬尘防治措施。监理单位将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工程监理规划,编制相应的监理细则,发现扬尘污染施工行为,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拒不整改及整改不力的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及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三)严处重罚违规

市建管局和各区住建部门,要依据有关规定,加大对扬尘治理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理力度。同一施工项目,施工单位因扬尘污染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两次受到处罚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移交招投标部门暂停其在蚌建筑市场投标资格1-6个月,同时取消工程评优资格;因开发企业原因造成违规情况的,除依法处罚外,并给予暂停房产销售、抄告国土部门取消土地竞买资格。

四、专项行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

一是重点区域施工项目统计表(附表1 815日之前完成整治。二是其他项目915日前整治完毕。

(二)整改方法

一是企业自查。各建筑施工项目,要按照防治标准自查自改,在规定的时间完成整治,认真填写《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表》(附件2),建设、施工、监理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监管部门备案。二是部门督查。建管局、各区住建部门要根据建筑施工项目报送的《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表》,逐条对照严格检查,从813日起,每周一将上周工作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填写《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情况统计表》,报市住建委大气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加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心。要保证足够的力量,加大人员和经费的投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二)明确责任,对照清单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各建设工程各参建各方要转变方式,大力推行施工现场扬尘治理精细化、标准化,切实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管理部门要加强检查督查,加强帮扶指导,与相关部门适当开展联合执法。

三县根据实际,制定强化行动方案,自行开展专项整治。

附件:1.重点区域施工项目统计表

2.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表

3.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情况统计表


附件2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检查表

检查单位:检查日期: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施工部位

检查

得分

管理

行为

检查

1.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工作方案。(5分)

2.建立扬尘治理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和人员。(5分)

3.制定应急预案,大风、空气重污染等极端恶劣天气期间严格按照预警要求落实应急措施。空气重污染预警标识牌按规定对外公示。(5分)

4.工程建筑垃圾消纳手续是否齐全。(5分)

5.进门查证出门查车记录及车辆冲洗记录是否建立台账。(5分)

现场

实体

检查

6.施工现场实现工地周边围档、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15分)

7.工程出口两侧各100米路面实现“三包”(包干净、包秩序、包美化),施工现场及时洒水降尘。(15分)

8.施工现场按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15分)

9.施工现场按要求设置封闭式垃圾站,垃圾分类存放并及时清运。(15分)

10.施工现场按要求安装、使用和管理远程视频监控。(15分)

检查得分(实得分/应得分*100

检查

结果:

达标(不达标(

检查人签字

受检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联系电话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注:1.检查中, 检查单位应认真如实填写、客观合理评分。2.应得分=参与评分子项满分之和;实得分=参与评分子项实得分数之和。3.根据施工现场实际,不涉及的检查内容不作为参与评分子项。4.达标标准:检查得分达到85分(含)以上,且每个参与评分子项得分不得低于该项总分的50%5.该表内容也可结合到日常检查表


附件3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达标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

截止日期

在监工地个数

达标工地个数

达标完成率%

夜查次数

夜查工地个数

主要做法及经验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责令停工整改后仍治理不力的工程项目(附明细表)

备注

填报人:联系电话:

明:经责令停工整改后仍治理不力的工程项目请附明细表,明细表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工程项目经理名及联系方式等。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