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止医药机构医保协议的公示

信息来源:蚌埠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依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安徽省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有关规定,现对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予以公示(见附件)。

 

蚌埠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6319日          

 

 

 

 

 

 

 

 

 

 

 


中止医保协议的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区划

医药机构名称

地址

业务类别

业务原因

1

龙子湖区

蚌埠康华医院

治淮路880号

中止协议

违规处理

2

蚌山区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蚌埠五十三店

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阿卡蓝天城28#楼4-1-101房屋

中止协议

主动申请

3

淮上区

安徽省绿十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通成紫都大药房

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大道2931号内街4号

中止协议

主动申请

4

禹会区

安徽丰原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蚌埠大庆连锁店

安徽省蚌埠市大庆路173号

中止协议

主动申请

5

蚌山区

安徽省绿十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龙湖香都大药房

安徽省蚌埠市龙湖香都42#楼44#-45#

中止协议

主动申请

6

龙子湖区

安徽省绿十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泗水桥大药房

安徽省蚌埠市凤阳东路576号-2号

中止协议

主动申请

7

龙子湖区

蚌埠市草元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曹山路街道香榭兰庭13号楼1-2层1号

中止协议

主动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