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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中国国际徽商大会(蚌埠市)集中签约项目履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8/10/31 3.2k 阅读 394 点赞



蚌开放办〔2018〕17号

关于印发《中国国际徽商大会(蚌埠市)

集中签约项目履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中国国际徽商大会(蚌埠市)集中签约项目履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蚌埠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31日


中国国际徽商大会(蚌埠市)集中签约项目

履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推动更多的徽商大会集中签约项目尽快落地、竣工、投产,依据《安徽省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国际徽商大会集中签约项目履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开放办函〔2017〕24号),现将项目履约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第二条  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开放办,设在市商务外事局)会同市台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招商局、市侨联共同负责徽商大会集中签约项目的督查和考核工作。市开放办承担日常协调工作。

第三条  考核对象为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签约项目的履约激励督促和过程管控工作,建立签约项目履约调度推进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履约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保障签约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第四条  每届徽商大会集中签约项目履约工作激励督查时限为3年,原则上3年必须实现项目竣工。

第五条  考核工作每年进行1次,考核采取百分制。

第六条  考核内容包括项目报送、项目签约、项目履约情况三个方面。

(一)项目报送。包括项目数、项目投资总额、项目报送规范情况等指标。各县区政府根据徽商大会组委会要求,负责对本辖区内的签约项目收集、整理和初审,以县区政府文件形式将集中签约项目报徽商大会组委会。市直单位推荐的项目,经与项目所在县区政府协商后,纳入各县区报送项目及考核范围。

(二)项目签约。包括集中签约项目数、集中签约项目投资总额、集中签约外资项目投资总额、集中签约项目单体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数等指标。集中签约项目以合同类、协议类为主,内资项目不包括省内企业单独投资的项目,已在其他活动中签约的项目不得重复签约。集中签约项目由市开放办牵头组织市有关单位、专家评审后,报市政府审定。

(三)项目履约。主要包括项目注册、资金到位、开工建设、竣工投产率等指标。项目注册,即签约项目完成工商注册,通过营业执照纸质版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照查证方式考核认定。资金到位,包括资金、技术入股、固定资产、土地、设备购买等前期投入,通过查验银行资金流水单、发票、验资报告(主要适用外资企业)等票据的方式考核认定。开工建设,即签约项目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证件。竣工投产,即签约项目中的用地项目全部完成工程建设并通过验收开展生产经营,采取查验竣工验收报告和生产经营相关表格等方式考核认定。

为持续推进徽商大会集中签约项落地,项目开工率、竣工率指标,除纳入当年考核外,往后延续考核2年。

第七条  市开放办会同市有关单位采取牵头部门调度、日常调度、实地核查等方式,加强对徽商大会集中签约项目履约工作的过程管控。

牵头部门调度指市台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外事局、市侨联等牵头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实施,定期调度本部门牵头负责的“五百”项目履约情况。

日常调度指各县区、开发区每月将项目履约情况上报至对口管理单位:央企项目上报至市发改委,民企项目上报至市经信委(2017年民企项目报市招商局),外企项目上报至市商务外事局,侨企项目上报至市侨联,台企项目上报至市台办。各对口管理单位汇总后于每月20日上报至市开放办。

实地核查指由市开放办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并通报核查结果。

第八条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质量管理,依法合规推进项目实施,据实按时报送项目进度。对报送材料弄虚作假及涉及违规违法问题的,对各县区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时,扣分处理。

第九条  本办法由市开放办负责解释。

中国国际徽商大会集中签约项目

履约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

序号

考核指标

指标

权重

分类

权重

项目报送

1

项目数

7

20

2

项目投资总额

7

3

项目报送规范情况

6

项目签约

4

集中签约项目数

10

40

5

集中签约项目投资总额

10

6

集中签约外资项目投资总额

10

7

集中签约项目单体投资5亿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数

10

项目履约

8

项目注册率

5

40

9

资金到位率

5

10

项目开工率

15

11

项目竣工率

15

注:1.各项考核指标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分值×

2.项目报送规范情况(第3项)分值由市开放办根据当年项目报送的规定要求和实际情况评分。

3.总分为各单项之和。

4.项目签约3年内不能竣工的,在第3年评分中按未竣工项目数占签约项目数比例在总分值中予以扣分。

中国国际徽商大会(蚌埠市)集中签约项目履约工作考核办法(试行).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